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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5A分子篩生產廠家【環保督察案例】震驚!山東一產業園每日4000噸化工廢水直排!湖北“牛奶水”總磷超標3474倍
上好5A分子篩廠家【環保督察案例】震驚!山東一產業園每日4000噸化工廢水直排!湖北“牛奶水”總磷超標3474倍。
案例一:山東泰安寧陽化工產業園每日約4000噸高濃度化工廢水直排海子河
2017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山東省期間,群眾投訴寧陽化工產業園企業廢水偷排,磁窯鎮海子河因企業排放廢水,臭氣熏天。2021年8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該園區整改不力,工業污水長期直排,環境污染問題依舊突出。
一、基本情況
寧陽化工產業園位于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隸屬于寧陽經濟開發區,以基礎化工、精細化工、化工新材料和生物化工為主導產業。該園區是2018年通過山東省認定的第一批化工園區,目前園區內共有化工企業28家,其中建成投產20家。
二、主要問題
(一)煤量替代弄虛作假,違規建設“兩高”項目
園區企業山東恒信高科能源有限公司退城進園壓煤搬遷技術升級項目(120萬噸/年焦化項目)于2016年2月開工建設,2020年1月建成投產。
督察發現,該項目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方案弄虛作假,虛報替代煤量35.4萬噸標煤。山東晉煤明升達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和尿素項目批小建大,項目于2016年2月開工建設,2020年6月建成投運,批復為年產40萬噸合成氨和60萬噸尿素,但實際建成產能為60萬噸合成氨和90萬噸尿素,為批復能力的150%。
(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不力,偷排問題依舊
寧陽化工產業園長期忽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18年8月,山東省化工專項行動辦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一批化工園區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其于2020年6月完成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但相關工程直至督察進駐前尚未開工建設。
督察發現,由于管網破損和設計缺陷,園區污水總管沿海子河存在多個溢流口,特別是鄭莊大橋北側溢流口常年溢流,高濃度化工廢水長期直排。
經測算,2021年1月至6月,該溢流口78%的時間段存在溢流現象,每日約4000噸化工廢水直排海子河。督察組取樣監測發現,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最高為1115.6毫克/升,氨氮濃度最高為26.1毫克/升,分別超控制標準(海子河入大汶河口斷面控制標準)36.2倍和16.4倍。
園區污水處理廠原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置工藝簡單,難以有效處置化工廢水。特別是2021年6月以來,污水處理廠生化系統受上游企業來水沖擊,生化活性污泥菌種大量死亡,雖然廠方持續投加活性污泥,但現場檢查發現,污水處理廠生化池基本無活性污泥,沉降比小于5%,遠低于正常值,基本失去除污能力。

圖1 鄭莊大橋北側溢流口常年溢流,高濃度化工廢水長期直排

圖2 溢流口積水呈紅色,化學需氧量濃度最高為1115.6毫克/升,氨氮濃度最高為26.1毫克/升,分別超控制標準36.2倍和16.4倍
督察還發現,第一輪督察舉報園區企業偷排工業廢水問題依舊。園區內三個雨水溝排口,化學需氧量濃度最高為102毫克/升,氨氮濃度最高為23.1毫克/升,總磷濃度最高為4.14毫克/升,分別超控制標準2.4倍、14.4倍和12.8倍,污水偷排、超標排放問題嚴重。
由于大量污水偷排直排,海子河水質受到嚴重污染。督察組在海子河入大汶河口斷面處取樣監測,河水化學需氧量濃度121.5毫克/升、總磷濃度1.92毫克/升,分別超該斷面控制標準3.1倍和5.4倍。
督察組了解到,海子河河水常年呈紅褐色,水質長期為劣Ⅴ類,兩岸居民反映強烈,在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曾兩次投訴海子河污染問題,但當地未徹底解決問題,就上報整改完成。

圖3 海子河河水常年呈紅褐色,水質長期為劣Ⅴ類
三、原因分析
寧陽縣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工作不細不實,致使海子河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案例二:湖北省黃岡孝感襄陽等地磷石膏滲漏液污染周邊地表水,受污染河水呈奶白色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均指出湖北省磷化工及磷石膏污染控制不力問題。2021年8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湖北省,督察組結合前期暗查暗訪,對相關地市整改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基本情況
湖北省是我國磷化工第一大省,磷化工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磷石膏年產生量位居全國首位。2020年全省磷石膏產生量達2996萬噸,較2015年產生量增加125萬噸。
由于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夠,截至2020年底磷石膏堆存量已達2.96億噸。全省磷石膏庫(含在用、閉庫和停用)共37座,總占地15.8平方公里,其中有18座距長江和漢江干流不足5公里,最近1座距離長江僅50米。大量堆存的磷石膏不僅侵占了土地資源,其中含有的水溶性五氧化二磷和水溶性氟也對長江水環境安全構成較大風險隱患。

圖1 長江黃岡武穴段3個磷石膏庫位置示意圖,其中離長江最近的距離僅50米
湖北省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整改方案均要求開展磷化工全面排查,堅持清單內與清單外問題整改相結合,舉一反三。
2020年4月,湖北省上報的“回頭看”整改情況報告中稱,加強了沿江磷石膏渣場和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磷石膏問題均得到有效整改,無新增問題。但督察發現,湖北省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部分地市磷化工企業環境污染問題依然突出。
二、主要問題
(一)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
2011年國家有關部門印發的《關于工業副產石膏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到2015年底磷石膏綜合利用率提高到40%。而湖北省直到2021年印發的《湖北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2021年工作要點》才首次明確磷石膏綜合利用率要提高到40%以上。
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支持全省沿江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中提出要“加快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制定鼓勵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措施,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提供技術支撐和財稅政策支持”,完成時限是2019年6月。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和任務牽頭責任部門,攻堅克難不夠,至今未出臺相關鼓勵政策,未按要求編制磷石膏綜合利用專項規劃或在有關規劃中對磷石膏綜合利用提出明確要求,也未對相關地市下達具體工作任務。
相關部門在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中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督察進駐期間,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兩次提供磷石膏綜合利用情況表,在第一次提供的材料中,黃岡市2019年和2020年磷石膏綜合利用率分別為35.89%和49.74%,在第二次提供的材料中,黃岡市綜合利用率變更為6.56%和12.17%。但督察組對黃岡市唯一的磷石膏產生單位現場核實發現,其2019年和2020年磷石膏綜合利用率分別為0和6.6%,與相關部門所提供材料差異明顯。
(二)磷石膏庫滲漏嚴重污染環境
巨量磷石膏堆存,一旦滲漏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湖北祥云(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輪鏡塘磷石膏庫距長江干流不足3公里,由于防滲措施落實不到位,2018年建成投運后不久,該庫就發生滲漏并污染周邊水體。
庫旁大泉洞泉眼原為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用水來源,被污染后受影響的周邊群眾達149戶。其后,企業雖然修建了應急收集處理設施,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滲漏問題,污染問題依舊。
7月18日暗查發現,仍有部分磷石膏滲漏液從大泉洞流出,污染周邊地表水,受污染河水呈奶白色,形成明顯污染帶,經梅府港匯入東風港,導致東風港內魚類死亡,群眾反映強烈。
經監測,大泉洞水樣pH值為4.14,呈酸性,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27.1毫克/升和69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6.1倍和3474倍;周邊地表水pH值為6.02,呈酸性,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19.2毫克/升和159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8.2倍和794倍;下游500米處河水pH值為6.19,呈酸性,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11.7毫克/升和11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0.7倍和574倍,污染嚴重。

圖2 祥云公司輪鏡塘磷石膏庫滲漏液從大泉洞泉眼流出,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27.1毫克/升和69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6.1倍和3474倍

圖3 大泉洞泉眼周邊地表水受到污染,氨氮和總磷濃度分別為19.2毫克/升和159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8.2倍和794倍
湖北省黃麥嶺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庫滲漏,導致磷石膏庫下游水體水質超標。7月17日暗查發現,該磷石膏庫壩下雨水溝總磷濃度最高為1.41毫克/升、氟化物濃度最高為4.34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6.05倍和3.34倍。
(三)磷化工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湖北省黃麥嶺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通過雨水口偷排污水。經監測,總磷、氨氮和氟化物濃度分別為243毫克/升、56.7毫克/升和323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214倍、55.7倍和322倍。
污水排入大雁河后最終匯入澴河,導致下游10公里處的余家坡國控斷面不能穩定達標,2019年和2020年分別有4個月和5個月總磷或氟化物濃度超過斷面水質考核目標即地表水Ⅲ類標準。
同時,該公司化學品管理和應急措施落實不到位。7月17日暗查發現廠區內生產用化工染色劑發生泄漏并通過雨水口直排外環境,導致大雁河受到污染,呈明顯紅色,經監測污水色度(稀釋倍數)高達128倍。

圖4 黃麥嶺公司化工染色劑發生泄漏通過雨水口直排,污染大雁河,呈明顯紅色,經監測污水色度(稀釋倍數)高達128倍
襄陽市南漳龍蟒磷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庫內磷石膏堆填不符合規范,雨天時磷石膏被沖刷直排外環境;該公司部分磷石膏被轉移到襄陽龍蟒鈦業有限公司渣庫堆存,鈦業有限公司渣庫未配套建設滲濾液處理設施,場內廢水通過雨水管網直排外環境,監測顯示,廢水中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和氟化物濃度分別為2.56毫克/升、4.45毫克/升、224毫克/升和5.51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1.8倍、3.45倍、10.2倍和4.51倍。
三、原因分析
黃岡、孝感、襄陽三市主動作為不夠,動真碰硬不夠。有關省直部門對全省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統籌部署不到位,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案例三:中國有色集團下屬大冶有色公司廢酸處理車間大量含重金屬污泥和廢水跑冒滴漏進入雨水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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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有色集團)下屬大冶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冶有色公司)進行督察發現,大冶有色公司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環境污染嚴重,風險隱患突出。
一、基本情況
大冶有色公司位于湖北省黃石市,是中國有色集團二級企業,主要從事銅開采、冶煉和加工,具有年產30萬噸陽極銅、60萬噸陰極銅及年處理20萬噸廢雜銅生產能力,下轄冶煉廠、豐山銅礦、銅山口銅礦和赤馬山銅礦等8個直屬單位以及晟祥銅業等子公司,其中赤馬山銅礦已于2015年停產。
二、主要問題
(一)環境污染嚴重
現場檢查發現,大冶有色公司冶煉廠廢雜銅車間廢氣治理設施形同虛設,豎爐煙氣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陽極爐煙氣無組織散逸明顯,廠區煙霧彌漫。
陽極銅冶煉車間熔煉爐煙氣收集處理系統運行不正常,煙氣大量泄漏。轉爐車間雖建設煙氣收集處理設施,但因廠房老舊無法密閉,轉爐開放式生產,收集效果很差,生產過程中煙氣無組織排放十分突出。
污酸處理車間設備銹蝕嚴重,大量含重金屬污泥和廢水跑冒滴漏進入雨水管網。對污酸車間廠區外排雨水采樣監測發現,砷、鉛、鎘濃度分別為17.3毫克/升、9.92毫克/升、0.912毫克/升,超《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限值的33.6倍、18.84倍、8.12倍。
在線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冶煉廠制酸尾氣二氧化硫小時濃度均值超過《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限值達2161次。2018年以來,大冶有色公司因環境違法被當地有關部門立案處罰12起,處罰金額達877.6萬元。

圖1 陽極銅冶煉車間熔煉爐煙氣收集處理系統運行不正常,煙氣大量泄漏

圖2 大冶有色公司轉爐煙氣無組織排放問題依然嚴重
(二)風險隱患突出
大冶有色公司豐山銅礦尾礦庫距離長江干流800余米,尾礦庫廢水直排長江。2012年該尾礦庫擴容環評要求建設截洪溝2550米,2019年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湖北省尾礦庫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也明確要求其完善截排水系統,減少雨水入庫量,但企業一直未建設截洪溝,導致大量雨水混雜尾礦廢水直排入江,2020年排水量達279萬立方米,實際單位產品排水量達3.48立方米/噸,是《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限值的3.48倍。

圖3 大冶有色公司豐山銅礦尾礦庫環境隱患突出,距離長江干流800余米,未建截洪溝
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停用超過3年的尾礦庫必須在1年內完成閉庫治理,但大冶有色公司赤馬山銅礦自2015年停產至今,尾礦庫一直處于停用狀態,未按要求完成閉庫治理。至督察進駐時,閉庫和生態修復都未動工。
2019年中國有色集團檢查發現并指出這一問題后,大冶有色公司沒有積極整改,礦區管理混亂依舊,甚至縱容其他企業利用赤馬山銅礦原選礦廠房非法開展選礦生產,選礦尾砂隨意堆放在尾礦庫截洪溝上游,部分尾砂和選礦廢水進入截洪溝排入下游工農水庫。尾砂內鉛含量達4246毫克/千克,砷含量達140毫克/千克,對下游水庫和村莊造成嚴重威脅。

圖4 大冶有色公司赤馬山銅礦尾礦庫截洪溝上游大量尾礦砂隨意堆放,尾砂內鉛含量達4246毫克/千克,砷含量達140毫克/千克
(三)敷衍應付整改
2017年以來,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先后7次約談或發函督促大冶有色公司整改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但公司都敷衍應付。2016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群眾舉報大冶有色公司冶煉廠污染嚴重。
當地有關部門調查屬實,責令大冶有色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根據大冶有色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應于2018年底前完成冶煉廠污水治理設施提標改造。但實際工作避重就輕、消極整改。
此次督察發現,冶煉廠采用向沉淀池投加鐵粉和雙氧水的應急措施進行“整改”,卻不解決設施建設不規范、雨污管網老舊破損等根本性問題,甚至將沒有防滲措施的水溝用作曝氣池。
在線監測數據顯示,廢水部分時段仍超標排放,其中總鎘濃度最高達0.089毫克/升,超《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限值7.9倍。
三、原因分析
大冶有色公司對長期存在的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問題態度消極,對群眾訴求和監管要求敷衍應付,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力,不作為問題突出。中國有色集團對大冶有色公司存在的諸多生態環境問題督查不到位、監督整改不力、考核不嚴格,履行集團管理責任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案例四: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實 四川遂寧工業污泥處置監管嚴重缺失
2021年8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發現,四川省遂寧市不作為、亂作為,監管嚴重缺失,放任有關企業長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處置污泥,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一、基本情況
遂寧新景源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景源環保公司)原名遂寧市翔泰生物環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位于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老池鎮,以生活污泥、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等固體有機廢棄物為原料,采用好氧發酵—蚯蚓養殖—蚓糞篩分生產有機肥的方式處置生活污泥,設計年消納生活污泥5萬噸。該公司自建成投產以來,長期租用四川省興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違法傾倒填埋生活污泥、工業污泥甚至危險廢物,群眾反映十分強烈。
二、主要問題
(一)長期非法填埋污泥,嚴重污染生態環境
經查,2014年以來,新景源環保公司先后從四川省遂寧、廣安、南充、內江等地42家污水處理廠接收污泥22.33萬噸,共計獲取處置費用3521萬元,其中2019年以來接收13.61萬噸,獲取處置費用2138.6萬元。期間,該公司在未采取任何無害化措施的情況下,假借“土壤改良”名義,將10.51萬噸污泥直接傾倒或填埋于租用土地內。
2017年3月,在不具備處置工業污泥能力的情況下,違規接收填埋廣安北控水務有限公司2.74萬噸工業污泥。更惡劣的是,該公司還于2014年底違法接收遂寧市賽思科公司天然氣脫硫石膏約300噸,并將其中230噸填埋于租用土地內的4號地塊(面積約3.5畝),在該處形成510噸灰白色固體混合物,經鑒別屬于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圖1 新景源環保公司在未采取任何無害化措施的情況下,將污泥直接傾倒或填埋于租用土地內

圖2 新景源環保公司在租用土地內非法填埋天然氣脫硫石膏,形成灰白色固體混合物,經鑒定屬于危險廢物
督察發現,該公司租用的687.9畝土地內受污染地塊多達19處,面積193.9畝,其中基本農田115.4畝。現場采樣監測顯示,場地內兩個坑塘污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566毫克/升、428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7.3倍、20.4倍;氨氮濃度高達123毫克/升、84.8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22倍、83.8倍。抽樣檢測發現周邊地塊土壤中銅、鋅含量超標,周邊環境受到污染。


圖3 非法傾倒填埋污泥毀壞大片農田,抽樣檢測發現周邊地塊土壤中銅、鋅含量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篩選值,環境受到污染
(二)監管層層失職失責,放任問題長期存在
周邊群眾對新景源環保公司違法問題反映強烈。2015年以來,新景源環保公司因違法傾倒填埋污泥先后被群眾投訴14次,但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嚴重失職失責,既不認真調查處理群眾投訴問題,也不按規定查處新景源環保公司違法行為,導致企業有恃無恐、問題愈演愈烈。
2019年7月,船山區老池鎮政府分別致函船山區住建、生態環境等部門,請求調查處理該企業違法問題,但相關部門不聞不問,放任問題長期存在。
特別是2020年11月四川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遂寧市期間,群眾再次投訴新景源環保公司非法傾倒填埋污泥問題,但是船山區弄虛作假,回復謊稱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遂寧市不嚴不實,未經認真核實原樣轉報調查結論,導致問題依然未能得到及時解決。


圖4 船山區向省級督察組回復謊稱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三)不作為甚至亂作為,整改工作推進不力
2021年6月,生態環境部發現并指出新景源環保公司非法傾倒填埋污泥問題后,遂寧市、船山區仍未引起足夠重視,相關職能部門相互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導致處理過程又出現環境風險。
船山區病急亂投醫,招標確定的第三方污泥處置單位沒有實際處置能力,遂寧市也沒有及時發現并糾正這一問題,導致第三方處置單位在未履行固體廢物跨省轉移法定程序的情況下,擅自于2021年7月14日將12車約360噸污泥運往省外處置,被接收地監管部門及時發現予以退回。
截至督察時,仍有8萬多噸違法傾倒填埋的污泥尚未得到安全處置,環境風險依然突出。
三、原因分析
遂寧市、船山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到位,對污泥無害化處置工作不重視,監管嚴重缺失,不作為、慢作為甚至亂作為,放任非法處置污泥嚴重污染環境問題長期存在。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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